【用戶】林珊妤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Cherie Chen 小六下 (2016/06/12) 7 復審是針對改變公務人員身分,或對其身分有重大影響的情形,以及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公保法第18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申訴則是針對機關的管理措施。 公保法第23 條第1 項:「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提供之工作條件及所為之管理認為不當者,得依本法提出申訴、再申訴。」線上測驗: /tfulltext-%E5%85%AC%E5%8B%99%E4%BA%BA%E5%93%A1%E4%B8%8D%E6%9C%8D%E9%95%B7%E5%AE%98%E5%B0%8D%E5%85%B6%E6%9C%8D%E5%8B%99%E6%85%8B%E5%BA%A6%E4%B9%8B%E6%8C%87%E8%B2%AC%EF%BC%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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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Cherie Chen 小六下 (2016/06/12) 7 復審是針對改變公務人員身分,或對其身分有重大影響的情形,以及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公保法第18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申訴則是針對機關的管理措施。 公保法第23 條第1 項:「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提供之工作條件及所為之管理認為不當者,得依本法提出申訴、再申訴。」線上測驗: /tfulltext-%E5%85%AC%E5%8B%99%E4%BA%BA%E5%93%A1%E4%B8%8D%E6%9C%8D%E9%95%B7%E5%AE%98%E5%B0%8D%E5%85%B6%E6%9C%8D%E5%8B%99%E6%85%8B%E5%BA%A6%E4%B9%8B%E6%8C%87%E8%B2%AC%EF%BC%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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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Cherie Chen 小六下 (2016/06/12) 7 復審是針對改變公務人員身分,或對其身分有重大影響的情形,以及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公保法第18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申訴則是針對機關的管理措施。 公保法第23 條第1 項:「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提供之工作條件及所為之管理認為不當者,得依本法提出申訴、再申訴。」線上測驗: /tfulltext-%E5%85%AC%E5%8B%99%E4%BA%BA%E5%93%A1%E4%B8%8D%E6%9C%8D%E9%95%B7%E5%AE%98%E5%B0%8D%E5%85%B6%E6%9C%8D%E5%8B%99%E6%85%8B%E5%BA%A6%E4%B9%8B%E6%8C%87%E8%B2%AC%EF%BC%8C%...
【用戶】WANDA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5條第1項: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項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