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評論
解釋→司法院
【L】評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公布日期: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法規類別: 憲法第 170 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第 171 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C)第 172 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第 173 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