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應由何機關解釋之?
(A)普通法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
(D)監察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9544
統計:A(52),B(171),C(8086),D(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與動產不動產、釋字第 623 號、歷史法學派

用户評論

061】評論

解釋→司法院

L】評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公布日期: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法規類別: 憲法第 170 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第 171 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C)第 172 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第 173 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