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頭】評論
釋字535表示現行警察執行職務法規有欠完備……。因此促使警察職權行使法誕生。釋字535重點一、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或隨機盤查。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三、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四、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
【呵呵和】評論
對學員最沒幫助的測試,就是這種狗血題目,毫無意義。
【頻】評論
感謝2樓大大補充很有用的重點^^
【蒼星之旭】評論
這題目出得真的有夠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