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據集會遊行法規定,室外集會、遊行不予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何事項?
(A)目的及起訖時間
(B)限制事項
(C)理由及不服之救濟程序
(D)申請程序之費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9091
統計:A(1),B(1),C(20),D(0),E(0)

用户評論

Albert】評論

集會遊行法第13條第二項(許可通知書應記載事項)

阿答力】評論

依據集會遊行法規定,室外集會、遊行不予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何事項?第 13 條室外集會、遊行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左列事項:一、負責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 日、住居所。二、目的及起訖時間。三、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四、參加人數。五、車輛、物品之名稱、數量。六、糾察員人數及其姓名。七、限制事項。八、許可機關及年月日。

Ucg Tppu F】評論

不予許可的通知書,裡面最重要的就是要註明不服的救濟程序方法有權力,必有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