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對於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得查證其身分。下列何者具有此指定權限?
(A)資深巡佐
(B)警察派出所所長
(C)警察分局業務組長
(D)警察分局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2727
統計:A(3),B(2),C(0),D(17),E(0)

用户評論

衛斯理】評論

問九:金門、連江縣警察所所長是否為本法第二條第三項所稱之「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答:一、按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依據該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係指「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由於警察行使職權,諸如臨檢場所、路段及管制站之指定等,均涉及人民自由權利,必須由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之核准,方可實施,而所謂「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必須兼顧警察機關組織特性及其實際勤務運作之指揮監督層級,並非以職務等階、陞遷序列為唯一衡量基準。是以,如在機關組織及實際勤務運作之指揮監督層級上,與地區警察分局長相當層級以上者,即屬「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二、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係屬偏遠離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