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有關警察為防止危害或犯罪,遴選第三人協助蒐集資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該第三人為證人者,適用關於證人保護法之規定
(B)該第三人具有警察職權行使法賦予警察之職權
(C)除得支給實際需要工作費用外,應給予該第三人證明文件
(D)經該派出所所長核准即可實施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9565
統計:A(20),B(0),C(3),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骨頭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2條警察為防止危害或犯罪,認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將有危害行為,或有觸犯刑事法律之虞者,得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其相關資料。前項資料之蒐集必要時,得及於與蒐集對象接觸及隨行之人。第三人係指非警察人員而經警察遴選,志願與警察合作之人。●支給實際需要工作費用外。●不給予任何名義及證明文件。●不具本法或其他法規賦予警察之職權。●不得有違反法規之行為。第三人之遴選、聯繫運用、訓練考核、資料評鑑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3條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特定人相關資料,應敘明原因事實,經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蒐集工作結束後,警察...

【用戶】骨頭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2條警察為防止危害或犯罪,認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將有危害行為,或有觸犯刑事法律之虞者,得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其相關資料。前項資料之蒐集必要時,得及於與蒐集對象接觸及隨行之人。第三人係指非警察人員而經警察遴選,志願與警察合作之人。●支給實際需要工作費用外。●不給予任何名義及證明文件。●不具本法或其他法規賦予警察之職權。●不得有違反法規之行為。第三人之遴選、聯繫運用、訓練考核、資料評鑑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3條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特定人相關資料,應敘明原因事實,經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蒐集工作結束後,警察...

【用戶】Ucg Tppu F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警職法第12條就是在講線人線人適用證人保護法 

【用戶】吉益夫德里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警職法第12條就是在講線人線人適用證人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