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警察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認有必要時,得經由下列何者之書面同意後,始得為之?
(A)警察派出所所長
(B)警察分局長
(C)警察局長
(D)警政署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8947
統計:A(1),B(7),C(11),D(0),E(0)

用户評論

骨頭】評論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1條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警察局長書面同意。●不可超過一年,只能延長一次。●沒必要蒐集者就要停止。●蒐集到的資料,於達成目的後,除為調查犯罪行為有保存必要者外,應即銷毀。適用情形一、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其有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