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licia-107高普】評論
§185共同侵權行為責人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人。不能之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損害共同關聯性:現行實務所採,認為只須客觀上多數人過失競合而造成同一損害者,即可成立,不須行為人主觀上有意思聯絡。
【wak4763987】評論
D選項應該是錯在僅字
【老毛】評論
第 185 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