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安安】評論
國民教育法 第一條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Sig Ma Liu】評論
五育均衡~ 國教法
【李小栗】評論
第 158 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