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故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08318
統計:A(648),B(144),C(248),D(2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就審期間

用户評論

【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44年台上字第783號;69年台上字第2623號;55年台上字第1915號;78年台非字第181號判例。就審期間以之計算不包括本數。

【用戶】CT Gav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資料取自"7F上榜"提供網址部分擷取:裁判字號:90年台上字第6201號

【用戶】林佳霖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關於就審期間 (B)第二審亦有適用第 364 條第二審之審判,除本章有特別規定外,準用第一審審判之規定(若有引錯,請指正)

【用戶】Land688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就審期間=傳喚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