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ang-Ling H】評論
即時強制之方法,包括:(1)對於人之管束(2)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3)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4)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必要處置.
【Sean】評論
回三樓:管收跟拘提都屬於行政罰喔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管收"是為了"收錢",這樣想就好了。
【清爽】評論
四樓 拘提和管收是行政執行罰喔 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