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仁】評論
第 45 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其組成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Huang Bo-syua】評論
漏了
【Goethe Wu】評論
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是指 各校嗎? 還是縣(市)政府?
【Jong-Pyng Gu】評論
校內有特殊教育學生之中小學是指只要校內有特殊學生就得設立那麼只要是有點規模的學校(全校大概20班以上的)是不是幾乎都得設立了? 補充一下:各類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負責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