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人事制度之法制分類中,依個人資格條件而評定高低等次者,謂之:
(A)品位分類制
(B)職位分類制
(C)官職併立制
(D)官職分立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4944
統計:A(938),B(129),C(19),D(1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人事行政-品位分類制與職位分類制

用户評論

Yedda Huang】評論

人事分類制度

San Xin Chun】評論

依個人資格條件而評定高低等次者,謂之: (A)品位分類制

流川楓】評論

品位分類制度是傳統人事管理領域中一種重要的分類制度。所謂品位分類制度,就是主要以個人的資歷條件(如學歷、工作經歷)和身份(如家庭背景)作為分類依據的一種分類制度。它比較強調公務員個人的條件。特點: 1.品位分類建立的是以“人”為中心的分類體系,人在事先。 2.類強調公職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強調的是通才””而非特殊知識。3.職責劃分簡單。4.官位和等級職位可以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