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hui Lin】評論
工友管理要點稱之工友,係指各機關編制內「非生產性」之普通工友及技術工友(含駕駛)。
【ty】評論
各機關新僱工友應具備條件普通工友1.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3.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4.具中華民國國籍;其工作性質或場所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者,不得兼具外國國籍。5.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20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機關方得進用。6.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行。技術工友1.應具被普通工友知各款條件。2.並須具備工作所需之技術專長,經考驗合格。大陸地區人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始得僱用為工友僱用限制1.各機關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