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eche】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 25 條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狂徒(我要回家!)】評論
自治條例不是一種法規命令,自治條例是地方的法律!
【蘇同學】評論
自治
【broccoli】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六十二條(組織準則之擬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