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之規定,下列有關立法委員任期、連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A)任期 4 年,得連任一次
(B)任期 4 年,無連任次數限制
(C)任期 3 年,得連任一次
(D)任期 3 年,無連任次數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8311
統計:A(537),B(4576),C(26),D(7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誣告罪名反坐違反比例原則

用户評論

【用戶】kol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立法委員任期 4 年,無連任次數限制 

【用戶】eri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最有代表性就是王院長任職立院多年就可以判斷出,委員是沒有連任次數限制

【用戶】楊博貴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顏清標⋯

【用戶】erin

【年級】高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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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楊博貴

【年級】大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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