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主管機關為了獎勵文創產業,遂從其預算中撥付部分款項,作為發放小型人民團體補助金之用,並本於職權訂定關於補助小型人民團體作業要點,以作為其內部從事補助金發放作業之憑據。該作業要點規定,經合法登記有案之國內小型人民團體,團員總數不超過 20 人,每年公開演出達 15 場次以上者,主管機關得每年每團體發放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補助金,以資鼓勵。今有名為「六月雪」及「三花」兩個人民團體提出申請,皆獲得主管機關 30 萬元之補助。隨後,主管機關發現六月雪謊報出演場次,其實際未達到補助標準,應該撤銷其補助,並追回補助款,於是,便傳喚他們到機關陳述意見。但其實,據六月雪所知,三花也是謊報出演場次,並且偽造證明文件。試問:
【題組】⑴主管機關以本於職權所訂定之關於補助小型人民團體作業要點作為發放補助金之依據,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4856
統計:A(224),B(55),C(82),D(21),E(1)

用户評論

【用戶】Bot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B設置基準由警政署C由地方政府核准調整D只有最少兩個以上警勤區,不跨越鄉鎮市區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