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小剛 25 歲有精神障礙,受法院監護宣告,鄰居小強愛捉弄小剛,一見小剛就猛吹口哨讓他歇斯底里。下列針對小剛在法律上的權利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可做出權利的主張,因小強行為屬個人自由
(B)不可做出權利的主張,因小剛無權利能力
(C)可做權利主張,因小強侵害小剛的人身權,得由法定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
(D)可做權利主張,小剛可依法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要求小強遠離小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6903
統計:A(168),B(107),C(4004),D(942),E(0)

用户評論

Mei】評論

家暴法第  3 條 本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故不包含鄰居

張育騰(106已上榜線務員】評論

找監護人或代理人

ChXe】評論

很難定罪吧愛吹口哨吹給自己聽也有自主權啊

snoopy75smb】評論

回9F是的。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也可以申請保護令。回12F吹口哨自主權亦有限制(半夜吹,可開行政罰)。民事原告負舉證責任,若蒐證足夠,還是可能成立。(定罪是刑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