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洪淑惠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二、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 務。三、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四、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 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 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六、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七、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八、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九、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十、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十一、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用戶】hihi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應該是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才對喔!(每個學校都有)跟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不一樣(地方主管機關跟中央主管機關才有)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主要是處理家長對於安置、鑑定、輔導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