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愛淑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美國教育學者Bloom提到的教育目標中,將認知領域分為六個層次: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概述如下(郭生玉,民85):1.知識:包括記憶名詞、事實、規則和原理原則。表示的行為動詞有:指出、寫出、界定、說明、列舉、命名、認明等。2.理解:只能把握所學過的知識或概念。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解釋、說明、舉例說明、摘要、歸納和區別。3.應用:將所學到的規則、方法、步驟、原理、原則、概念,應用到新情境。表示的行為動詞有:預測、證明、解決、應用、說明……理由。4.分析:將所學的概念或原則,分析為各個構成的部分,或找出各部分間的相互關係。表示的行為動詞有:選出、分析、判斷、區別、指出…..組成要素、指出….. 相互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