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有關相互投資公司之敘述,何者正確?
(A)相互投資公司知有相互投資之事實者,其得行使之表決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之二分之一
(B)公司與他公司相互投資各達對方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者,為相互投資公司
(C)計算一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不用連同公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
(D)相互投資公司各持有對方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應超過三分之二者,始互為控制與從屬公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2465
統計:A(361),B(653),C(154),D(244),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A)相互投資公司知有相互投資之事實者,其得行使之表決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或資本總額之三分之一(公司法第369-10條第一項)(B) 公司法第369-9條第一項(C)計算一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應連同公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 (公司法第369-11條第一款)(D)相互投資公司各持有對方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應超過半數者,始互為控制與從屬公司 (公司法第369-9條第二項)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公司法...算了吧~文周周的~一點都不親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