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 Dine】評論
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劉芳汝】評論
開學後一個月內訂IEP
【閉關】評論
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n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n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n民國 102 年 0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