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dia Chang】評論
(A)行為人就其業經偵查機關發覺發覺之犯罪,主動申告自己為犯罪行為人者,符合自首之要件 (x)(B)行為人自動申告自己所為之犯罪,其申告對象為公務機關者,皆得成立自首 (X)還需要有符合未發覺的先決條件才算(C)委託他人向偵查機關申告自己所為尚未被發覺之犯罪,亦符合自首之要件 (o)(D)就偵查機關偵查之犯罪,出於自願坦承係自己所為,即為自首 (D)(x)不是坦承即為自首.這樣代表是已發覺犯罪.故不符自首需"未"發覺犯罪的要素.
【已上榜 (*^o^*)】評論
(A) …業經…發覺之犯罪→未發覺之犯罪(B) 公務機關→偵查機關(D) 自願坦承→自願坦承+自動接受裁判
【kung】評論
刑法對發覺的定義是:知道案件又知凶手,知道案件不知凶手然後算未發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