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對乙提起返還土地之訴訟,地方法院以甲之起訴違背專屬管轄規定,裁定駁回甲之訴;甲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以甲之抗告無理由,駁回其抗告;甲仍不服,對之提起再抗告,惟已逾提起再抗告之不變期間,高等法院乃裁定駁回其再抗告。甲認其所提起之再抗告並未逾期,可否對前開駁回其再抗告之裁定聲明不服?若可,應適用關於抗告或再抗告之法律為裁判?(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97959
統計:A(7),B(15),C(39),D(23),E(0)

用户評論

【用戶】Edith Chung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事務管理...怎嚜一堆要考銀行的題目呢?  好像是要考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