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據現行法規,關於國內特殊教育之推展,以下敘述何者為是?
(A)各主管機關應每半年重新評估特殊教育需求學生安置之適當性
(B)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C)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不同意進行鑑定安置程序時,應尊重其意願
(D) 托兒所、幼稚園及各級學校應採申請受理方式發掘具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7278
統計:A(17),B(1022),C(70),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Maggie Ji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第17條(A)各主管機關應每年重新評估前項安置之適當性。(C)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不同意進行鑑定安置程序時,幼兒園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通報主管機關。(D)幼兒園及各級學校應主動或依申請發掘具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者,依前條規定鑑定後予以安置,並提供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

【用戶】魏家喜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c)選項是錯的嗎?

【用戶】shiuankao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第23條第2項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