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超過面積最高額之尚未建築私有建築用地之處置方式,下列何者非屬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之方式?
(A)限期出售
(B)限期建築使用
(C)強制徵收
(D)照價收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9373
統計:A(11),B(14),C(255),D(24),E(0)
用户評論
【Gogo】評論
平均地權條例72前條超額土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二年內出售或建築使用;逾期未出售或未建築使用者,得予照價收買,整理後出售與需用土地人建築使用。但在建設發展較緩之地段,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