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公務人員考績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時,如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應如何處理?
(A)照原送案程序,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B)由銓敘部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另為適法之處份
(C)由銓敘部提請考試院另為適法之處分
(D)由銓敘部請機關首長直接覆核後,送考試院審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053
統計:A(544),B(62),C(15),D(2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用户評論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 公務人員考績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時,如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者,應照原送案程序,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用戶】Elle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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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16 條 公務人員考績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時,如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者,應照原送案程序,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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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16 條 公務人員考績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時,如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者,應照原送案程序,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