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司法院釋字第 718 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並無違背憲法第 23 條之比例原則
(B)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
(C)為維持社會秩序之目的,立法機關並應視事件性質,以法律明確規範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改採許可制以外相同能達成目的之其他侵害較小手段
(D)國家應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5
統計:A(25),B(5),C(7),D(1),E(0)
用户評論
【Ying Jhen Wan】評論
解釋字號:釋字第 718號【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許可案】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103年3月21日解釋爭點:集會遊行法申請許可規定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之部分,違憲?解釋文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及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二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不符憲法第十四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均應自中華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起失其效力。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應予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