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警察以詐欺的方式取得甲的自白。下列何者正確?
(A)甲的自白沒有證據能力,因其係以詐欺的方式所取得
(B)甲的自白有證據能力,因詐欺對甲陳述與否的影響不大
(C)甲的自白若與事實相符,有證據能力
(D)甲的自白有無證據能力,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後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
統計:A(9),B(0),C(0),D(3),E(0)

用户評論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以詐欺取得之證據不得作為證據。A刑訴156條: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信念,很重要,要有長期忍受】評論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之方法,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二準用同法第九十八條之規定,揭櫫積極訓示懇切問案,消極禁止使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方nnn法(下稱不正方法)以取供等原則。此不正方法詢(訊)問取供之禁止規定,乃供述證據之法定取證規範,犯罪嫌疑人之陳述如屬自白,須非出於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始得採為證據,此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甚明。如犯罪嫌nnn疑人之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並非自由陳述,即其取得自白之程序已非適法,則不問該自白之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因其不具證據能力,應予排除而禁止該項證據之使用。從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於詢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