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下列何者非屬釋憲實務所承認,私人土地成為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的要件?
(A)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B)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
(C)經 20 年長久通行,並經主管機關編為道路用地
(D)公眾通行經歷之年代久遠到一般人無復記憶且未曾中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6055
統計:A(91),B(46),C(823),D(87),E(0)

用户評論

【用戶】喬治小肥肥貓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1、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A)2、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B)3、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D)

【用戶】Rou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400號

【用戶】Damari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依釋字第四百號解釋理由書之意旨「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其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