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古錐】評論
本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其組成方式如下:一、當然委員:包括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一人。校長因故出 缺時,以代理校長為當然委員;學校尚未成立教師會者,不置教師會 代表。二、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選 (推) 舉之。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但教師之員額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周欣磊】評論
這哪個教授出的阿 完全沒有效度可言
【chline11】評論
金門的題目都很奇怪
【Alan Liao】評論
真的很過分的題目,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