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靖】評論
可參考行政區劃法草案第六條 行政區劃應配合國土整體規劃,並考量下列因素︰一、行政區域人口規模。二、自然及人文資源之合理分配。三、災害防救及生態環境之維護。四、族群特性、語言、宗教及風俗習慣。五、鄉土文化發展及社區意識。六、地方財政。 七、產業發展。八、交通發展。九、都會區、生活圈或生態圈。十、海岸及海域。十一、湖泊及河川流域。十二、選舉區之劃分。十三、民意趨勢。十四、其他政策性事項。一、行政區劃考量之因素。二、行政區劃涉及國家整體資源之重新分配,為使國土資源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並確保國土永續及區域均衡發展,故應配合國土整體規劃,並考量行...
【林維晨】評論
請問依據?謝謝
【陳致豪】評論
族人資環鄉 財產都交 政選民 海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