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關於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除犯內亂、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追究
(B)現任總統競選連任時,仍享有刑事豁免權
(C)總統刑事豁免權不及於總統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之義務
(D)總統刑事豁免權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統計:A(111),B(62),C(551),D(1086),E(0)

用户評論

Wazowaski】評論

釋字627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1、憲法第52條規定「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係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就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得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進行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而言。2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不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調查證據與證據保全。惟如因而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必要之證據保全。但均不得限制總統之人身自由,亦不得妨礙總統職權之正常行使。3、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亦不及於總統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之義務。擔任總統職位之個人,原則上不得拋棄其刑事豁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