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各級政府應按年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之多少?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七
(C)百分之九
(D)百分之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8057
統計:A(240),B(10),C(2),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皮諾丘(112初等已上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第 9 條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點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心障礙教育之發展,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業務經費;其補助之項目、核算基準、申請與審查程序、停止撥款、扣減當年度或下年度補助款、執行考核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