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六歲之學齡兒童,由何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
(A)戶政機關
(B)教育機關
(C)社政機關
(D)警政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2027
統計:A(473),B(22),C(4),D(0),E(0)

用户評論

【用戶】皮諾丘(112初等已上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國民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第 28 條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其入公立國民小學。公立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按學區分發入公立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