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u Che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意義:1、強行法之意義:因法律規定之內容關係到「公益」,因此,不問當事人之意思如何,而必須適用之法律,稱為強行法。如憲法、刑法、訴訟法等。2、任意法之意義:因法律規定之內容未關係到「公益」,可以依當事人之意思,任意予以排除適用之法律,稱為任意法。如民法、商事法等。法律範例:1、強行法:例如: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即屬「禁止殺人」之規定;就強行法之命令而言,又如:稅法規定人民有依稅捐稽徵機關之指示而納稅之義務等規定,皆為適例。。2、任意法:例如:某甲向某乙購買物品,關於價金之交付未有明確約定,則依民法第371條,標的物與價金應同時交付者,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