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有關資料蒐集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警察對於經常發生犯罪案件之公共場所,為維護治安之必要時,得協調相關機關(構)裝設監 視器
(B)警察對於經合理判斷可能發生犯罪案件之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為維護治安之必要時,得以現有 之攝影或其他科技工具蒐集資料
(C)警察對於有事實足認其能提供警察完成防止抽象危害任務之必要資料者,得以口頭或書面敘明 事由,通知其到場
(D)警察為防止危害或犯罪,認對個人名譽或財產,將有危害行為,得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其相關 資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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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urora】評論

11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有關資料蒐集之規★,...

辜先生】評論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條第一項:警察...

sammy40250】評論

C選項依據警職法第14條警察對於下列各款之人,得以口頭或書面敘明事由,通知其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