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刑法第 24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下列何者,在其執行職務範圍內,對於相對人非屬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之人?
(A)消防員
(B)計程車司機
(C)救生員
(D)船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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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萬晉宏】評論

不得主張緊急避難:船長→船舶法機長→民用航空法消防員&r.....看完整詳解

Ikki】評論

刑法第 24 條第 2 項規定:「...

whappy501】評論

(B) 計程車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