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評論
解釋字號釋字第 663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98年7月10日解釋爭點...
【Kana Chang】評論
民法第1151條,遺產分割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故對公同共有之繼承人,未全部送達不發生效力。
【Aimee Kung】評論
公同共有→應對全體共有人送達
【who.a5261】評論
對了 題目沒說已分割或未分割,
【芹(公職社工師已上榜)】評論
同意樓上,林清老師的解析亦是引用行政程序法110條之規定。簡單來說,因為甲、乙均為相對人,所以都要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