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92142】評論
A犯罪偵查手冊26-由偵查隊隊長視案情輕重、所需偵辦時間及是否需擴大偵辦等綜合考量,決定是否指派刑事人員前往分駐所或派出所協助B犯罪偵查手冊26-2C犯罪偵查手冊26-3如案情複雜或拘提或逮捕犯罪嫌疑人多人,分駐所或派出所主管應指揮所屬員警協助偵辦,或向偵查隊請求支援偵辦,避免逾越法定解送時效。D犯罪偵查手冊26-2重大或特殊刑案及案情複雜或後續需追查案件,由分駐所或派出所陳報偵查隊偵辦。
【小煤炭】評論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第26點各警察機關分局偵查隊及分駐所或派出所偵辦案件,應遵循下列聯繫事項: (一)分駐所或派出所員警受理案情急迫案件或查獲現行犯案件,應立即通報分局偵查隊,由偵查隊隊長視案情輕重、所需偵辦時間及是否需擴大偵辦等綜合考量,決定是否指派刑事人員前往分駐所或派出所協助。 (二)案情單純或犯罪嫌疑人已拘提或逮捕且犯罪事證明確之普通刑案,由分駐所或派出所主辦;重大或特殊刑案及案情複雜或後續需追查案件,由分駐所或派出所陳報偵查隊偵辦。 (三)有拘提或逮捕人犯案件,應預留偵查隊辦理移送作業時間,如案情複雜或拘提或逮捕犯罪嫌疑人多人,分駐所或派出所主管應指揮所屬員警協助偵辦,或向偵查隊請求支援偵辦,避免逾越法定解送時效。 (四)分駐所或派出所員警偵辦案件之陳報案卷資料,應依本署辦理刑事案件移送檢核表檢視所附案卷資料,依序彙整三份,送偵查隊辦理移送作業。 (五)分駐所或派出所案件承辦員警應隨案至偵查隊為原則,以利偵查隊瞭解案情及補齊複訊或後續案卷資料。 (六)分駐所或派出所與偵查隊偵辦案件權責、分工或獎懲等爭議,由分局長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