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司法院釋字第 414 號解釋,藥物廣告之限制,不涉及下列何者?

(A)財產權
(B)生存權
(C)國民健康
(D)意見表達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609,B:1252,C:55,D:305,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113刑事三等】評論

釋字414解釋文 藥物廣告係為獲得財產...

JONJON】評論

藥物廣告係為獲得財產而從事之經濟活動,...

fa26742247】評論

J414

Aru】評論

藥物廣告係為獲得財產而從事之經濟活動,涉及財產權之保障,並具 商業上意見表達之性質,惟因與國民健康有重大關係,基於公共利益之維 護,應受較嚴格之規範。藥事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藥商刊播藥物廣 告時,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省 (市) 衛生主管機關 核准,指在確保藥物廣告之真實,維護國民健康,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與憲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尚屬相符。又藥事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七條第 二款規定:藥物廣告之內容,利用容器包裝換獎或使用獎勵方法,有助長 濫用藥物之虞者,主管機關應予刪除或不予核准,係依藥事法第一百零五 條之授權,就同法第六十六條相關事宜為具體之規定,符合立法意旨,並 未逾越母法之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