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mei.wei】評論
249 II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 言詞 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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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II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 言詞 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Joy Liu】評論
249 II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 言詞 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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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II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 言詞 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III 前項情形,法院得處原告新臺幣六萬元以下之罰鍰 303 證人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證人已受前項裁定,經再次.....看完整詳解
【chiamei.wei】評論
249 II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 言詞 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Joy Liu】評論
249 II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 言詞 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snoopy75smb】評論
(A)新台幣六萬元以下(O)(B)新台幣八萬元以下(X)(C)新台幣四萬元以下(X)(D)新台幣二萬元以下(X)民事訴訟法 第 449 條 (上訴無理由之判決)第二審法院認上訴為無理由者,應為駁回之判決。原判決依其理由雖屬不當,而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上訴為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