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某獲准投資辦理都市計畫事業之私人團體,其所需用之公共設施用地,部分屬於公有地,其餘部分屬於私有地,請依都市計畫法說明應如何取得此公共設施用地之使用權?另,土地開始使用後,假若地方政府發現該私人團體違背原核准之使用計畫,請問依法應如何處置?(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8187
統計:A(81),B(6932),C(26),D(2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者為:、參選資格、候選人年齡及資格限制

用户評論

【用戶】全職考生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27 條I.  下列人員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一、  現役軍人。二、  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三、  軍事學校學生。四、  各級選舉委員會之委員、監察人員、職員、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選舉事務人員及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五、  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者。II.  前項第一款之現役軍人,屬於後備軍人或補充兵應召者,在應召未入營前,或係受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均不受限制。第二款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屬於服役期滿後受召集服勤者,亦同。III. 當選人因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情事之一,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補選候選人。 h...

【用戶】王奕程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題目有錯 應該是依據第二十七條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9.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5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何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A)一般學校學生(B)軍事學校學生(C)在職進修學生(D)學分班學生修改成為9.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7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何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A)一般學校學生(B)軍事學校學生(C)在職進修學生(D)學分班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