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違法之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其效力為何?
(A)原則上溯及既往失效,但為維護公益或避免受益人財產之損失,得另定失效日期
(B)一律溯及既往失去效力
(C)由行政機關裁量以定其失效日期
(D)原則上向未來失效,但為維護公益得另定失效日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9405
統計:A(6563),B(637),C(41),D(2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員懲戒法

用户評論

Fifi Che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18條:「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訂失其效力之日期。」

Kevin Che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18條: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原則)失其效力。但(例外)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訂失其效力之日期。

阿偉】評論

撤銷→原則溯及,例外(因公益)另外訂廢止→原則往後失效,例外(因公益)另外訂 ※只能更後面失效 不能溯及(往前)

樸素妹】評論

撤銷(118):原則,溯及既往;例外(公益),另定失效日。廢止(125):原則,指定較後日;例外(受益人未履行負擔),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