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甲欲購買乙之 A 地,不欲讓乙知悉此事,即委任丙處理之。下列何者錯誤?
(A)乙與丙訂立買賣契約,並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丙取得 A 地之所有權
(B)丙取得 A 地之所有權後,以 A 地為標的,再讓與丁,丙之行為構成無權處分
(C)丙取得 A 地之所有權後,應將 A 地所有權移轉於甲
(D)委任終止後,丙應將事務處理之始末,對甲為詳細明確之報告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57,B:277,C:27,D:30,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Shin】評論
民法 第 118 條(無權處分)無權處分是指行為人在沒有處分權限的情況下,以自己的名義對權利標的物進行處分行為。如果某人在沒有權利的情況下對某物進行了處分,那麼這個處分在法律上是無效的,直到原權利人承認或其他人取得了該物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