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營利事業於持有發票日在 103 年度之短期票券,所產生之利息所得,應如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A)按 6%分離課稅,不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B)按 10%分離課稅,不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C)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D)免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ckvhome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營利事業有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類利息所得中之短期票券利息所得,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但營利事業持有之短期票券發票日在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以後者,其利息所得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參考所得稅法第24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