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依土地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狀,因滅失請求補給者,下列何者錯誤?
(A)應敘明滅失原因
(B)地政機關應公告 30 天
(C)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D)公告期滿時,一律逕行補給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034
統計:A(15),B(18),C(10),D(500),E(0)

用户評論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D:公告期滿時,【一律逕行補給 】土地法第79條土地所有權狀及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因損壞或滅失請求換給或補給時,依左列之規定:一、因損壞請求換給者,應提出損壞之原土地所有權狀或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二、因滅失請求補給者,【應敘明滅失原因】,【檢附有關證明文件】,經【地政機關公告三十日】,【公告期滿無人就該滅失事實提出異議後補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