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受領遺屬年金給付及遺屬津貼之對象包含:①祖父母 ②父母 ③配偶及子女 ④兄弟、
姊妹 ⑤孫子女,其受領順序為何?
(A)①②③④⑤
(B)②③④①⑤
(C)③②①⑤④
(D)③②④⑤①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0,B:0,C:4,D:0,E:0

難度:計算中

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勞工保險條例 第 65 條受領遺屬年金給付及遺屬津貼之順序如下:一、配偶及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孫子女。五、兄弟、姊妹。前項當序受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者存在時,後順序之遺屬不得請領。前項第一順序之遺屬全部不符合請領條件,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同順序遺屬符合請領條件時,第二順序之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一、在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期間死亡。二、行蹤不明或於國外。三、提出放棄請領書。四、於符合請領條件起一年內未提出請領者。前項遺屬年金嗣第一順序之遺屬主張請領或再符合請領條件時,即停止發給,並由第一順序之遺屬請領;但已發放予第二順位遺屬之年金不得請求返還,第一順序之遺屬亦不予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