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自民國80年迄今,我國總共進行了七次修憲,對於《憲法》本文中的規範進行調整。其中,立法院被賦予何種權力,使我國政府體制具有內閣制色彩?
(A) 倒閣權  
(B) 覆議權  
(C) 副署權  
(D) 提案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8478
統計:A(1429),B(195),C(115),D(139),E(0)

用户評論

【用戶】Grace Hu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倒閣權:內閣制B覆議權:總統制C副署權:双首長制

【用戶】林洋壎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副署權應該是內閣制的

【用戶】林洋壎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雙首長是總統制和內閣制的折衷,雙首長制的特色基本上都是從總統制和內閣制中擷取出來的。還請各位學長姐賜教。

【用戶】Pan Penelope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內閣制的副署:元首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閣揆(行政院)副署,始為有效,副署表示負責內閣制的倒閣:立法機關若要制衡行政機關可行使倒閣權,亦即國會對內閣有"不信任投票權",內閣閣揆有提請元首"解散國會"之權雙首長制的副署:有,但有限制,法國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時,通常需要總理副署,但有關任免總理,提請公民複決,解散國會和發布緊急命令等事項,則不必經總理副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