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hih-Han Hua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164 條以 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為懸賞廣告。廣告人對於完成該行為之人,負給付報酬之義務。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前項情形,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時,其給付報酬之.....看完整詳解
【用戶】跟它拚了!電腦壞故不登阿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3F有錯,(A)懸賞廣告 為 契約行為→∵ "完成 一定行為",so 為 要式契約→∵ "完成 一定行為",so 為 要物契約→∵ "給與 報酬" ,so 為 有償契約
【用戶】Shih-Han Hua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164 條以 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為懸賞廣告。廣告人對於完成該行為之人,負給付報酬之義務。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前項情形,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時,其給付報酬之.....看完整詳解
【用戶】跟它拚了!電腦壞故不登阿摩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3F有錯,(A)懸賞廣告 為 契約行為→∵ "完成 一定行為",so 為 要式契約→∵ "完成 一定行為",so 為 要物契約→∵ "給與 報酬" ,so 為 有償契約